梅汝璈东京惩恶
@@ 为国家争得了应有的法庭位置
1946年3月19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以头版头条刊出新闻:"清算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代表团首席法官梅汝璈今日飞赴东京."
根据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苏四国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对于在侵略战争中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战犯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继同年10月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一批战犯开庭审判后,1946年3月,设于日本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法庭由美、中、英、法、苏、加、新、荷、印、菲10国的法官组成.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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