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073.2023.03.007
公募REITs在城市轨道交通的适用性研究
结合公募REITs特点和城市轨道交通特点及发展现状,分析REITs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适用性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开展REITs试点的前提条件.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大型基础设施,属于准公共产品,一般实行政府定价,较低的票价和较高的建设运营成本使得票务收入难以覆盖运营成本,据统计,近几年全国平均运营收支比为65%~78%,因此现阶段轨道交通项目不满足REITs自身盈利的前提条件,不适合直接作为REITs的底层资产.通过资产重组实现REITs,不管是"以网入池"方式,还是"以运入池"方式,都将带来财政补贴增加、政府债务增加等问题,因此现阶段我国尚不具备大范围推广REITs的条件,可以选择重点城市的优质项目进行试点.建议通过项目自身盈利情况和政府财力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优质项目,对于试点项目还应关注再投资项目情况、资产管理人水平、租金及委托运营管理费等收费标准等.
城市轨道交通、公募REITs、适用性、底层资产、优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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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31.1(特种铁路)
2023-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3-4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