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企业家芦新菊将光彩事业进行到底——记河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芦新菊
芦新菊,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国光彩促进会常务理事,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河北省政协常委、保定市工商联副主席、河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为人豁达,随和,干练.1997年被评为全国妇联五好家庭,2007年被评为中国妇女巾帼文明岗,2009年被评为中国老区妇女之友奖.
女企业家、光彩事业、全国工商联、中国、河北省、全国妇联、妇女、文明岗、省政协、保定市、商会、理事、老区、家庭、国光、常委
C91;F2
2014-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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