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建设的多元主体职责
农村社会建设领域存在着社会组织发展不良、农民自身主体性体现不足、政府成为事实上的唯一主体和各建设主体的权责不清协同不够等问题.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我们要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指导下,明确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建设事业、发挥农民作为农村社会建设的主体性和主人翁精神,协同配合、勇于担当,才能开创农村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农村、社会建设、主体
F84;G64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2-43
农村、社会建设、主体
F84;G64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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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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