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赶超”需要“突破创新”
对相对落后的地区,需要反思到底落后在什么地方,落后的原因是什么?说到底是这些地区还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封闭,没有真正冲出“围城”。这个“围城”,更多地表现在方方面面的众多的制度和规则。如果不能冲出这个“围城”,也就谈不上什么改革。改革的精神是什么?就是敢为天下先,就是探索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敢于突破阻碍生产力发展条条、框框。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制度、规则都是用法的形式作为它的表达式的,如果不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时改变突破其不合理的部分,那就失去了改革意义,就会动摇党的基本路线。最具体、最明显地表现在,我们往往更多地注重了“规矩”,缺少发达地区那种“想在先干在前”和敢于突破创新的那股劲。在一次次重大的发展机遇面前,没有把握住和没有把握好。社会发展的历史雄辩地证明,跨越赶超科学的社会发展必须以优良的法律制度为基础,没有优良的法律制度作保障,科学的社会发展就会步履维艰。那么,什么样的法律制度才是优良的法律制度呢?这使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对待发展中的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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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F12
2015-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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