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144.2020.06.013
艺术介入乡村公共空间的思考
乡村的公共空间是一种依附于农耕社会基础上的空间,与城市公共空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乡村社会关系具有原生性特点,通常不以劳动分工为基础而强调宗族、血缘的纽带关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乡村公共空间是一种准公共空间,难以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也难以产生有效的公共性.尽管如此,乡村准公共空间大体分为"村口、街头,树下、河边、渡口、广场,桥边、院坝、晒场、池塘等;茶馆、酒馆、饭店、杂货店、理发店、磨坊、水井等,或者祠堂、会馆、书院、庙宇、教堂、合作社、村委会、村小学等;还有各种乡村民俗节庆、婚丧嫁娶等仪式场合".这些公共空间既是村民交谈、玩耍、游览的地方,也是乡村信息交流、事务处理的地方.
乡村公共空间、艺术介入
TU982.29;C911;TU242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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