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144.2017.01.014
艺术史的继续书写问题探究——兼论艺术史通史和公共艺术“史”的呈现方式
一.引言
艺术史可以被拆解为“艺术”和“史”两个名词,然而这并不表示艺术史的含义就是简单的“艺术的历史”.就如同本文文章标题中另一个复合名词公共艺术“史”一样,二者间的组合也绝不是简单的“艺术的历史中的公共的艺术部分”的理解方式和对应关系.
首先,对于“艺术和美术” “艺术史和美术史”两对概念的阐释就经常是含糊的.如美术史词条会解释“美术史是有关艺术作品的历史发展及其风格的研究,风格可能包含其艺术类型、设计、形式及风格等.
艺术史、呈现方式、公共艺术、书写问题
J0;J110.9;J20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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