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1X .2022.03.01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权利之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现已成为刑事案件的主要处理方式,但这一制度对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带来了冲击,有必要从权利维度对这一制度进行系统性检视.在制度基础理论层面,"权力说"与"权利说"之争彰显了该制度与权利保障之间的潜在张力,导致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重新定位.在规则解释层面,有关理解认罪、认罚与从宽问题的争议直接影响权利保障的范围与力度.在权利维度下,认罪认罚本质上是被告人对实体性抗辩权利与程序性权利的放弃,从宽不包括程序从宽或程序从简.实践中,权力主导模式与值班律师形式化的混合作用,容易造成权利保障的现实缺位.因此,在制度建构与规则完善层面,对控辩协商、量刑建议、有效律师帮助等问题的讨论,应当注重对人权保障机制的修补与维护,强化从权利视角提出规则理解、适用与改进的思路.
认罪认罚从宽、人权保障、抗辩权、控辩协商、有效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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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C911;F303.4
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团队项目21XM2004
2022-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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