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标准必要专利的滥用及其法律规制
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人滥用主要表现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实体上主要是指专利伏击和专利劫持,而程序上主要是威胁申请禁令或排除命令;被许可人滥用主要是反专利劫持和诉求专利无效等.比较分析各国的FRAND和严控禁令等规制措施后提出了完善我国的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立法的法律建议:原则性规定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负有对所有专利使用人按照FRAND条款许可使用和不能滥用FRAND承诺,对专利使用人寻求禁令救济的义务,原则上标准必要专利使用人不得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无效的诉讼请求,原则上不允许标准必要专利与使用人达成独占性专利改进技术的回授协议等.
标准必要专利、FRAND、专利伏击、专利劫持、专利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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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2017-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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