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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立法公众参与的限度

引用
近年来刑法修订引发的社会公众参与热情不断升温,刑事立法的公众参与对于提升立法公信力、促进刑事法治的良性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不可否认的是,刑事立法中公众参与不是要求立法者一味依从民意冲动立法,因为谁能代表社会公众的命题尚需解答.社会公众对刑事立法的参与反映了其对刑事法律的期待,但是,这种期待能否转换为法律则需要立法者以高度的理性来面对,必须考虑这种期待是否符合刑法原理、制度设计以及立法技术等因素.刑事立法的专业化、精英化与民意表达的大众化存在着紧张关系,应当维护立法权威,加强刑事立法的体系化,刑事立法公众参与应当具有一定限度.

刑法修订、公众参与、《刑法修正案(九)》、刑事立法、嫖宿幼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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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上海市一流学科法学建设项目成果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刑法修订与刑法解释关系问题研究”2014JG009-BFX378

2016-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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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671-511X

32-151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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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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