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学中的“反理论”方法论形态--兼论“殊案决疑”之对与错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生命伦理学更应该被看作是实践伦理学而非应用伦理学,这在某种程度上否认了以一种演绎的模式将抽象理论或原则带入具体的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方法论。作为替代原则主义以及高级理论之演绎性应用的另外一种方案,殊案决疑得以突出个案特征与实践情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完全否定了理论的解释力甚至实践意义,毋宁说,它在某种程度上激励了原则主义作为理论和方法自身的反思、修正与发展;这缘于道德直观与道德反思总是在辩证地互相调节和修正,而理论存在的意义即在于此。
生命伦理学、方法论、反理论、殊案决疑、原则主义
B82-0(伦理学(道德哲学))
江苏省“2011”基地“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生命伦理的道德形态学研究”13&ZD066;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难题及其应对研究”12ZXB008成果之一。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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