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基本权利之程序保障功能及其体系初构

引用
依据德国基本权利理论,“程序保障”功能是基本权利“客观法”功能重要的一环,对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拘束力。国家负有制定适当的机构与程序来落实基本权利保障之义务。从其效力看,程序保障功能作为一种客观价值秩序,并非赋予公民请求国家提供一定程序的权利,而是课予国家制定程序的“客观”义务。在我国,宪法第33条人权概括性条款、第5条的依法治国条款等蕴涵了“程序保障”思想。但是明文的“程序保障”条款依然缺失,“程序保障”功能未获得重视和确定,因此,可以通过宪法修改、宪法修正案等方式,增加基本权利的程序条款;通过加大程序保障功能之理论研究,尽快启动宪法解释、宪法诉讼对程序保障功能予以承认。

基本权利、程序保障功能、客观价值秩序、程序基本权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14-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8-64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