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0585.2007.06.006
城市建设用地生态适宜性评价的潜力-限制性分析——以大连城市化区为例
城市建设用地生态适宜性评价是合理利用我国有限土地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本研究的特色是以大连城市化区为例在归纳GIS方法应用的基础上,将目前国内广泛采用的单纯权重叠加法推广到加权的潜力-限制性分析法.该方法的主要优点是把评价要素分为生态潜力和生态限制性两大类,通过取大原则和成对明智比较法分别确定权重,从而更加科学确定土地利用生态适宜性等级.结果表明,大连可做高强度开发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850.46km2,约占总面积的6.28%;可在指导下进行适度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为1835.97 km2,占总市域面积的13.56%;而不宜作为建设用地的土地(不适宜和中低适宜区)面积为10851.92km2,约占总市域面积的80.16%,即城市建设用地的影响范围应该控制在区域的20%土地利用类型中,另外80%的土地不适宜进行城市建设的开发.根据上述结果,全区规划分为优化建设区、重点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并提出用地分区发展管制对策.
区域主体功能区、城市建设用地、生态适宜性评价、潜力-限制性分析、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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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监测)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2007AA12Z23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0471058
2008-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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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1126,图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