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9525/j.issn1008-407x.2023.02.009

GIF动图的著作权问题研究

引用
GIF动图作为一种典型的用户生成内容,无论是从对素材的选择角度,还是从对画面的选择和编排角度来看,其都满足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标准.因此,在现行实定法框架内GIF动图可以被认定为视听作品.在用户制作和传播GIF动图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对原作品权利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以及放映权的侵犯.基于解释论立场,通常情况下制作GIF动图虽然会利用他人在先作品,但仍然不妨碍构成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这一结论也可依据四要素标准从学理上得以检验.同时,GIF动图分享平台在处理有关GIF动图所引发的纠纷时,需要遵循公私法二分的处理方式,即对于有关GIF动图私法方面的争议,应当遵循被动审查的原则;而在面对有关公法方面的争议时,原则上应以接到投诉作为其采取措施的义务来源,但对于特殊内容仍应主动履行必要的审查义务.

GIF动图、独创性、合理使用、分享平台、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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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ZDA164

2023-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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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8-407X

21-1383/C

44

202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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