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25/ji.ssn1008-407x.2021.01.015
学生网络欺凌法律规制路径辨析
基于学生网络欺凌的普遍性与危害性,各国都重视运用法律进行规制,并形成从"业者自律→ 行业自律→行政规制→刑事惩罚"这样一道国家介入由弱到强的规制谱系.业者与行业自律模式在民主性、透明性及确保公益方面存在缺陷.行政规制模式面临技术与成本局限,可能导致网络言论萎缩.刑事规制模式在网络欺凌定义、主观故意证明及监督执行上存在困难.我国学生网络欺凌治理应采取合作规制模式.一方面,政府组织业者设立网络内容防护机构并制定政策框架,就披露审查标准、定期汇报等提出要求,网络业者根据要求制定标准并审查和处理不当网络言论;另一方面,政府制定学校政策框架,将学校规制权限适当扩张至校外并明确核心内容,学校从政策制定、宣传推广及课程教育等方面进行教育防范.此种模式从网络与学校场域双管齐下,充分发挥政府、业者及学校三方优势,有效防止学生网络欺凌.
校园欺凌、网络欺凌、法律规制、合作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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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民法)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民法典编纂中的行政协议立法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财税政策工具及其法律配置研究"
2021-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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