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25/j.issn1008-407x.2020.05.014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宪法界限:一个基于尊严的分析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带来的利好与风险令其成为备受争议的生物技术,支持和反对的理据皆落脚于人的尊严.以往围绕基因编辑的尊严之争之所以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论者未在同一层面谈论人的尊严.人的尊严可分为个体尊严和物种尊严.个体尊严体现了尊严的赋能面向,要求尊重人的自主;而物种尊严体现了尊严的限制面向,要求维护人的本质.在确保技术安全的情况下,以治疗为目的的基因编辑不违背人的个体尊严,且无损于人的物种尊严,因而不宜禁止;以增强为目的的基因编辑,不论技术安全与否,都违背了被编辑者的个体尊严,且危及人的物种尊严,因而不宜允许.为了维护人的尊严,需要对基因编辑进行法律规制,尤其是区分以治疗为目的的基因编辑和以增强为目的的基因编辑.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宪法界限、人的尊严、物种尊严、个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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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法学各部门)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金发[2017]3109号
202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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