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25/j.issn1008-407x.2020.04.010
增值税抵扣权:一种独立权利形态的证成与展开
抵扣是最自然的行为,抵扣权是增值税法的灵魂.我国不仅《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对"抵扣权"做出规定,而且几乎所有的法律法规(包括部颁规则)都未引入"抵扣权"概念.同样地,学界对抵扣权做深入研究更是鲜见,对抵扣权的法律属性、权利内涵等均尚未达成共识.反观实践,虽形成了以发票为基础的抵扣型增值税制度,但带来增值税的繁杂与多变,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体系带来冲击,直接造成抵扣权体系的不平衡.为此,基于现有的增值税抵扣机制和立法实践,有必要从性质上论证抵扣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从法律关系的维度诠释抵扣权的运行机理,反思增值税抵扣权的税法适用空间,找寻抵扣权立法实践与理论上的差距及立法进路,助力增值税立法与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增值税、抵扣权、法律性质、权利机理、税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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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2(中国法律)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 65 批面上项目:"共享税的法律定位与制度调整研究";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支持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工具选择研究"
2020-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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