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25/j.issn1008-407x.2019.05.011
危险废弃物风险的社会共治及其制度回应
由危险废弃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对危险废弃物的风险管控应依循社会共治路径,以多元主体共治为治理范式,以参与 、协同 、法治为基本要素,以实现环境风险最小化与资源利用最大化为价值旨归.由于受管制型环境治理模式的影响,当前我国政府主导的危险废弃物风险共治机制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诸如治理主体单一 、风险交流滞涩 、法制保障不足等.通过构建危险废弃物多元共治模式 、建立危险废弃物信息公开与交互机制 、完善相关立法与执法监管机制 、健全危险废弃物环境责任体系等方式,可以有效矫治这些问题,实现对危险废弃物风险的社会共治.
危险废弃物、风险治理、社会共治、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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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中国法学会一般项目:"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理论基础与完善路径研究"CLS2018C49
2019-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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