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25/j.issn1008-407x.2019.02.011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制度研究 ——以2011~2017年公布的773份刑事判决书为研究样本
传统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架构已落后于大数据时代发展需求,既无法为用户隐私提供有效的保护,又严重掣肘信息经济时代数据红利的释放.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不经信息权利人的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而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制度旨在信息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利益平衡,兼顾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开发利用.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应该将关注重点从收集转向使用环节.在判定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被使用个人信息的性质、使用目的是否非法或是否为营利性目的以及是否对个人信息做匿名化处理.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判断标准
40
D924.34(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死刑案件审理过程中民意的拟制与导入机制研究"13CFX060
2019-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