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25/j.issn1008-407x.2018.06.008
股权对外转让限制规则:阐释与再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之研究
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进行了规定,对此规定的不同理解会引发实践中的纠纷与理论上的争鸣.因而厘清法条背后的逻辑,还原法条的本意尤为重要.股权对外转让关乎转让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互信关系,故该法条第二款赋予其他股东同意的权利,但此种同意并非为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在公司章程未有规定时,不得要求转让股东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此为合同与决议区分理论的必然要求,也符合《公司法》的原意,但考虑到股权转让会对有限责任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该法条第四款亦预留了公司意志介入之空间.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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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股权分离的裁判规则及理论重述"17XNH011
2018-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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