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学理论前提的批判
文章在对“客体中心论”的古代环境伦理学及“主体中心论”的近现代环境伦理学进行历史梳理的前提下,反思了环境伦理学理论前提存在的悖论,进一步探讨破解环境伦理学理论困境的可能途径。在对马克思人化自然观重新理解的基础上,充分意识到人和自然关系的实质,以人和对象的辩证思维把握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也从根本上转变此前将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割裂为主体—客体的简单思维范式,转变主体—客体思维范式下的人类中心主义及生态中心主义的价值理念。更重要的是,将互主体性的思维范式贯穿于人和对象相统一的思维范式之中,最终才能超越主客两极化的框架,突破对主体性解释的同质性,重新发现一个充满人性、充满生趣的自然界应有的价值,从而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
主客分离、对象性关系、理论困境、人化自然、交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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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9(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城人口流动迁移与‘人’的城镇化问题研究”13CRK02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认知规范的特性”2013B224
2016-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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