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比较法的考察与借鉴
律师庭外言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在调和律师言论自由和司法审判公正的矛盾上,各国都进行了积极探索.比较分析美国、英国和德国对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基于我国现实和规范需要,有必要借鉴美国《职业行为示范规则》相关经验.具体路径:立法模式上将律师庭外言论规制规则在《律师法》中独立成章;规制原则上坚持限制与保护并举,以实质危险标准对律师庭外不当言论加以限制,以“安全港”条款对律师庭外正当言论予以保护;规范形式上采用概括规定加一般列举形式;对象范围上限定为正在或曾参与案件审判的律师或公民代理人;法律责任设计上“事前禁止”和“事后责任”并行.
律师、庭外言论、公正审判
37
D922.11(中国法律)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媒体审判的心理学机制与法律规制”CQDXWL-2013-067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