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实践困境与出路--基于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
合适成年人在场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最佳利益。我国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存在立法目的模糊、合适成年人范围混乱、程序性制裁阙如等问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缺乏程序性制裁措施,导致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刚性不足;合适成年人替代制度模糊,导致其实践运行混乱;合适成年人在场权属不清,存在对未成年人二次侵害的风险。可通过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明确合适成年人在场权属于未成年人,理顺合适成年人之间的位阶关系,确立违反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程序性制裁。
合适成年人在场、未成年人、程序性制裁、最佳利益
D915.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诉讼证明模式研究”11BFX111;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性规则研究”362132021407;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2014LZY017
2015-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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