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产权式预防性保护之比较研究
商业秘密产权式预防性保护是指当商业秘密处于威胁性侵害时,所有人可以基于知识产权的性质要求预防这类威胁的发生.商业秘密的产权式预防性保护是建立在对其知识产权性质认可的基础之上,目前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性质的共同认识使得二者对商业秘密予以产权式预防性保护这一问题上有了共同基础.文章通过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商业秘密产权式预防性保护的性质、保护的阶段性、保护的适用条件及保护的内容这四个方面的比较分析,认为赋予商业秘密权利人以明确的知识产权请求权并结合行为保全制度的日本模式更适合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传统与现状.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产权式保护、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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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9(中国法律)
2013-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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