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低碳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环境责任之探讨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可以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低碳经济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金融扶持,低碳农业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更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文章在分析政策性金融机构履行环境责任具体体现、低碳农业发展过程中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环境功能、发展低碳农业与政策性金融机构责任之耦合的基础上,提出政策性金融机构环境责任法律化、履行赤道原则及创新金融产品等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环境责任的具体措施.
政策性金融机构、低碳农业、环境责任、赤道原则、绿色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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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4(中国法律)
201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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