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法治中的污染者付费原则——以紫金矿业水污染事件为视角
污染者付费原则是环境治理的基本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被贯彻的程度与效果是衡量环境法治状况的重要依据.文章通过紫金矿业水污染及处罚事件的分析,显示出污染者付费原则在我国目前立法与实践中依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只有实现污染者概念与社会公正理念、污染者的付费与治污动力、污染者费用的征收与企业负担之间等之间的有效协调,才可以有效改善我国污染者付费原则在环境法治中的效果.
外部性、污染者付费、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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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构建生态保护与减灾防灾法律体系研究"11AFX008
2013-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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