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407X.2009.01.023

论债权让与中通知程序的构建

引用
债权让与中的通知表现出依据一定方式和手续产生特定结果的特点,属于广义程序的范畴,其中程序之启动与效应是判断其正当性的两项重要指标.转让人与受让人均可启动通知程序,但在效力上应有所差别;预先通知无效,"中间省略之通知"应为有效;通知程序在外部效应上,对第三债务人有绝对的约束效力,但不能对抗债权流通中的其他第三人;在内部效应上,其不应成为决定债权归属的要件.

债权让与、通知、程序、效应

30

D91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FX070

2009-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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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8-407X

21-1383/C

30

20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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