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7X.2003.01.021
论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特征
在政府采购制度中,其采购主体、采购目的、采购权、采购原则和采购程序等方面既不同于以往民事法律制度,又区别于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公、私法相融合的现代经济法精神的政府商事法律制度特征.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商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结合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探讨政府采制度的法律特征,目的在于以现代经济法之理念和精神来认识和理解我国《政府采购法》,努力使政府采购行为真正纳入法治轨道.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政府商事行为、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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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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