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以浙江省慈溪市为例
以浙江省慈溪市小城镇开发区,工业区块土地利用的自身特点和现状数据为基础.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综合评价法,选择评价模型并确定指标的权重,根据评价标准计算出慈溪市小城镇开发区、工业区块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结果表明,慈溪市小城镇开发区、工业区块仅1处属于Ⅱ级土地利用较集约,其余均属于Ⅲ级土地利用基本集约和Ⅳ级土地利用不集约;进一步分析表明,不同级别开发区土地投入强度、利用程度和持续状况差异显著,不同产业类型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差异较显著.由此可见,政策因素对小城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起基础性作用.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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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农业经济)
科技部小城镇科技发展项目2003BA808A22-4;国土资源部百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国土资源大调查研究性项目kd07112301-111
200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