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564.2013.01.091
保险法实务讨论
自2009年10月实施以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上还是实务操作中,新《保险法》的规定与实施都有其进步之处,该法目的在于通过保险人对于新法的正确理解与适用,改进承保、理赔服务,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规范保险人经营管理,改善其行业形象,增强民众对于保险的信心、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从而达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等各方当事人的和谐共赢,使保险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本文将新保险法在承保、理赔方面进行分析,提供些许思考.
保险法
D922.284;F840.32;F326.49
201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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