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564.2012.10.068
对两大法系司法鉴定人诉讼地位的比较分析
一、英美法系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
鉴定主体的诉讼地位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问题。英美法系国家不严格区分鉴定入和证人,而是将鉴定人视为一种特殊证人——专家证人(expertwitness),其他证人则被称为普通证人(1aywitness),英美法系国家将专家证人和普通证人归于一类的划分模式称为“合并模式”。《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规定:
司法鉴定人、诉讼地位、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专家证人、司法鉴定制度、鉴定主体、合并模式
D918.9(法学各部门)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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