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564.2011.08.055
中国传统社会法治缺失的法律文化分析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法治缺失的社会。这种法治缺失在法律文化方面主要表现为,宗法等级原则排斥了普遍平等的法治原则;权力至上传统排斥了法律至上的法治原则;程序虚无观念排斥了程序正义法治观念;工具意识的法律取向排斥了保障权利的法治原则。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中,应不断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负面影响,使法治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彰显。
传统社会、法治缺失、法律文化
D922.1;D632.8;C912.81
2011-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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