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564.2011.04.009
论公司社会责任及其完善——以《公司法》为视角
现代公司的新特征与传统公司的单一性特征不同,表征为营利性和社会性兼顾、社会性越来越突显.现代公司的运作行为不仅关系到股东的利益,还关系到职工、消费者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就要求现代公司践行应有的社会责任.我国<公司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公司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其具体强化措施不够明确,导致实践中问题重重,法律条文形同虚设.本文以<公司法>为出发点,考证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概念,提出应当着重从公司的责任主体、责任保护的对象等方面来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立法、完善
F270;D912.29;F713.55
2011-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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