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346.2008.12.053
浅谈书法中"白"的表现形式
空白在书法艺术中,是书法审美构成之一,是整幅作品的"半壁江山",没有空白,便无书法.<蔡邕>九势中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书法形式美,除去造型特点外,打动人心的原因在于肇于自然的"阴阳",即相反相成的黑白对比,书法中的阴阳--黑白相互对立、牵制、衬托、消长等,这一对矛盾的发展变化,构成了书法艺术美的基础.书法中的"白"是艺术形象赖以运动并获得生命力的充满情思的想象空间,是整幅书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书中之空白,非纸素之白.其表现形式可分为字中之白,行中之白和书外之白.
书法、空白、表现形式
J292.1(书法、篆刻)
2009-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