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出口关税税则将做进一步调整
@@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在最惠国税率方面,2008年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对苯二甲酸等45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执行1%的配额税率;继续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滑准税,并对滑准税公式作进一步完善;对冻鸡、啤酒等55种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或复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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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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