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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就高枕无忧?

引用
@@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又称运费在内价,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在装运港于货物越过船舷时完成交付,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交货后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货物越过船舷后产生的所有风险就绝对的由买方承担,而卖方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从此”高枕无忧”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由于在CFR术语下是由卖方租船而由买方投保,即租船与投保是买卖双方相分离的义务,这样就造成了业务流程的脱节现象,即卖方装船后风险转移至买方而买方却因没能得知该风险的转移而漏投保险,从而遭受损失并引起纠纷.所以在实践中作为卖方应特别注意装船通知的及时性和充分性.这一点经常为卖方所忽视,许多粗心大意的卖方由于未能恰当履行该项义务而遭受重大损失,请看下面两个案例.

货物、卖方、买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成本加运费、风险转移、投保、目的港、租船、装船、重大损失、义务、业务流程、脱节现象、费用、装运港、相分离、充分性、通知、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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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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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173

44-1475/F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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