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关法》问答
@@ 新<海关法>规定可用以提供担保的财产或者权利有哪些?新<海关法>第68条规定担保人可以以下列财产、权利提供担保:(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二)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三)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四)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除本条规定的财产或者权利外,不得以其他财产或者权利提供担保.
海关法、权利、财产、担保人、非银行金融机构、可自由兑换、人民币、支票、债券、货币、汇票、存单、本票、保函
D92;D91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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