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视野下的苗族习惯法
苗族习惯法所具备的"司法"性质表现在预测、指引、教育、评价、强制等方面,然而,苗族习惯法的司法性质并不能掩盖自身的"非合法理性"这一弊端所导致的缺陷.在正视苗族习惯法功效的基础上,基于一元的国度,伴随国家法治进程,应当认识到国家法最终将会在苗族地区取代习惯法.
习惯法、规范作用、法制统一
D920.0;D616;C912.82
四川省教育厅民间文化研究中心项目MJ07-16
2010-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32-233
习惯法、规范作用、法制统一
D920.0;D616;C912.82
四川省教育厅民间文化研究中心项目MJ07-16
2010-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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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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