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在长期照护服务中的职能演化——以辅助性原则理论为视角
辅助性原则虽然现在多用于欧盟治理中,但其历史悠久,在德国社会福利体系,尤其是长期照护服务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1995年《长期照护保险法》实施前,辅助性原则确保了政府资助的慈善机构的主导地位;1995年后,由于市场的开放,政府不再资助这些机构,将其与营利机构一视同仁,政府职能看似有所收缩.然而,政府通过《长期照护质量确保法》的实施,解决了单纯依靠较低科层的长期照护机构所无法解决的长期照护质量问题,实则是职能的转变.根据辅助性原则,政府职能的演化趋势是政府由以慈善机构为对象的补缺型职能,转变为通过适当程度的介入从而促进相关机构间的相互作用,共同完成长期照护服务提供任务的职能.
长期照护服务、辅助性原则、慈善机构、《长期照护质量确保法》
D751.6
202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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