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871.2004.03.012
德国基本权利理论研究
二战后,联邦德国以民主、联邦、社会和法治为四大支柱重建国家.其中以"实质法治国"为理念内核的法治国家建设居功甚伟.本文以德国基本权利制度作为着眼点,从基本权利的思想演变、法律意义、类型概括和界限拘束等四个方面展开对德国基本权利理论的认识.
德国、基本法、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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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1;D93/975.161(法的理论(法学))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