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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4871.2003.03.012

德国法学教育改革最新动向

引用
德国的法学教育由大学基础学习阶段和见习阶段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也相应设置了第一次国家考试和第二次国家考试.德国议会于2002年4月21日通过法学教育改革立法,该法将于2003年7月1日生效.本文就德国法学教育改革最新动向进行了简要的介绍①.

德国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改革、国家司法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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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151.64(世界各国法律(总论))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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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研究

1005-4871

31-1661/C

18

200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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