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23.05.015
论元宇宙中数据财产权的法律性质.
元宇宙的用户对其元宇宙中的数据财产权是一种支配、排他性的权利.元宇宙服务端权利人对元宇宙用户财产的权利属于非支配权的相对性权利,且对服务器中的元宇宙用户的数据财产权而言,服务端权利人处于准占有辅助人地位.对于元宇宙中的无主财产来说,若沿用无主物之理念,那么将缺少对外部干涉行为进行有效救济的手段.因此,元宇宙服务端权利人对元宇宙中的无主数据财产权具备准占有人之地位且具有本权.对于元宇宙用户来说,应满足用户排除第三人以及元宇宙服务端权利人对元宇宙中无主数据财产权的不当干涉,各用户对于元宇宙中的无主数据财产权均具有"期待权".
元宇宙、数据财产权、支配权、相对权、占有辅助人、期待权
DF41(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JZD020
2023-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53-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