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23.03.007
著作权法如何应对Web3.0挑战:以视听内容为样本
作品创作传播的技术模式、市场环境与利益格局受到互联网底层逻辑的显著影响.Web2.0时代,视听内容创作传播实现了数字化转型,短视频通过自媒体兴起,在引发产业结构变迁的同时,对既有的著作权治理体系带来了挑战.Web3.0时代,区块链、大数据、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等技术的全面应用,将进一步提升视听内容创作传播的智能化程度,合理使用、集体管理及通知删除等制度规则的实际效用不断弱化.著作权法的制度变革方向,是技术治理与法律治理的全面融合.合理使用判定模式的客观化改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自治性调整、通知删除规则向版权内容过滤义务的全面转化,将有效应对视听内容创作传播与许可交易的高度智能化,为著作权法应对Web3.0带来的挑战提供样本与经验.
Web3.0、创作传播智能化、视听内容、视听作品、生成式人工智能、著作权
DF523.1(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
2023-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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