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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1466.2023.01.007

想事,而不是想词——关于"法律语言"的片段思考

引用
法律语言的精确和含混都是相对的,特别精密准确的抽象的法律语言是不存在的,决定法律语言精确和含混的并非语词选择,而是相关各方的利害考量的判断.法律语词的含义只能获得大致的稳定,非词典所能固定,并随着社会的利益互动和情势变化而改变.专注于法言法语虽然重要,但容易错失实在的法律争点.对于法律语言而言,重要的是想"事",深入体察和理解具体争议中的事实及语境,比较各种不同法律应对的可能后果,不仅仅是对"词"的思考.

法律语言、法言法语、精确、模糊、教义学、语境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23-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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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学

1007-1466

31-2008/D

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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