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22.05.012
罕见病药品供应中的市场独占权及其法律限制
罕见病药品因投资大、研发难、需求少而一度较少得到药企关注,因而被称为"孤儿药".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通过制定专门立法来激励企业投入孤儿药的研发和生产,其中最有力的措施是市场独占权制度,即某种药品一旦被认定为孤儿药,药企便获得了一定时期的市场独家经营权.市场独占权可视为一种法定垄断,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使得更多的孤儿药被开发出来.不过,市场独占权制度在实践中也容易被滥用,进而导致孤儿药超高定价、市场独占权重复获得、制药企业利润惊人等一系列问题.我国孤儿药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在立法中引入市场独占权制度以发挥其激励作用,但同时要建立孤儿药价格干预机制,合理设置孤儿药认定标准,严格市场独占权授予条件,为市场独占权设置例外,并在实践中允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市场独占权的保护期间.
罕见病、孤儿药、孤儿药立法市场、独占权、法定垄断、法律限制
D912.29(法学各部门)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
2022-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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