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22.01.007
数据合规科技的风险规制及法理构建
个人信息滥用屡禁不止,引发数据安全"立法热",但强监管令可合法使用的有效数字资源尤为稀缺.数据要素化国策下,隐私计算技术、SaaS平台等数据合规科技有望通过结果输出、模型训练、代码编写的"去中心化"实现非信任主体间数据价值的合规有序释放,但也必然导致传统人工智能风险的泛化和异化.由于数据处理模式被深度重构,散见于各层级法律的信任维系、目标纠偏、损害救济、权利保障和隐名消除等机制均不同程度失灵.为平衡各方法益,可藉由宏观政策、社群规范、技术构架、各方博弈的有机联动,打造以变应变的动态规制体系.其基本原则是,努力消除复杂数据处理局面的风险"盲维",兼顾数据价值挖掘的效用需求,确保数据合规科技安全合规.
数据合规科技、隐私计算、低代码、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合规、人工智能
DF0(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45
2022-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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