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22.01.002
中华法系的创造性转化
通过对当今中国法治体系中18个特色事例的分析,可见中华法系的创造性转化是当今中国法治形成特色的重要途径;通过对中华法系中102个方面规定的分析,可见剔除中华法系中的封建主义内容,中华法系的其他内容都可以创造性转化.因此,对中华法系的创造性转化工作,我们要从不自觉的潜移默化转变为自觉的理性选择.进行中华法系创造性转化的参照标准: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现代法治思维和法治基本价值观念,三是中国参加的有关国际人权公约.中华法系创造性转化的运作方法主要有基本继承、部分继承和旧词新解.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的硕果仅存者,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中唯一没有宗教背景,且以人为本位的法系.因此,实现中华法系创造性转化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中华法系、现代法治基本价值观念、创造性转化、中国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现代法治思维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22-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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