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21.06.010
论行政法典总则的制定及其对行政法体系的整合
目前我国的行政法体系尽管已有各个板块的具体构型,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一些结构性的错位,如理念法源低于规范法源、基本原则表述的具体化、地方立法个别环节周延于中央立法的错位、各部类典则分布不均等.行政法典总则的制定,为行政法体系的整合提供了良好契机,行政法体系的完善也依赖于行政法典总则的制定.通过行政法典总则整合行政法体系,可以采取定性行政法体系、勾画行政法轮廓、厘清行政法边界、确定行政法体系的内部结构、处置行政法体系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进路.行政法典在对行政法体系进行整合以后,将形成以行政法治理念编、行政法原则编、行政组织法编、公物和公用事业编、行政程序法典编、行政救济法编、行政监督法编为内容的体系构型.
行政法典总则;行政法体系;行政法理念;体系构型;行政法法典化;依法行政
DF3(行政法)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上海市高原学科行政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专项行政法资助项目
2022-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14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