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20.03.008
自动化决策、刑事司法与算法规制 ——由卢米斯案引发的思考
卢米斯案引发了算法规制问题的广泛讨论.多数学者认为,该案判决低估了算法的准确性、歧视性和透明度风险,高估了法官识别算法风险的能力.为了应对普遍的算法风险,GDPR引入了算法可解释性规则,但在解释论构造、正当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均存在争议.尽管学界对算法规制的具体进路看法不一,但在算法透明原则方面达成了共识.我国应当采取立法、司法与行业自律并行的算法规制策略.立法者应当制定场景化的算法透明和责任规则.在司法领域,要明确算法决策仅具有辅助性地位,不能替代人类法官进行判案,并设计出更为精细的算法透明制度.此外,还应当鼓励行业内部协商制定伦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自动化决策、算法规制、正当程序、刑事司法、算法透明、算法正义
DF6(刑法)
2020-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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