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466.2019.04.003
同业竞争:一个被忽视的强制披露的制度功能 ——以网络借贷市场的秩序生成为例
强制披露制度实施以前,我国网络借贷市场业已保持了近十年的上扬态势,但是此后却不断出现平台爆雷的情况.对于这种"反常"现象,虽然声誉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此前"无需法律的秩序",但是其自身所拥有的不足却无法维持市场的经久不衰.终于,强制披露制度不仅因其全面性、确定性和权威性的特点替代性地解决了声誉机制的不足,而且还基于同质化、集中式、准确性特点而产生了一个长期被忽略的制度功能:激励同业竞争.所以,网贷市场的跌宕起伏,正好反映了同业竞争推动下的优胜劣汰.当然,正是基于同业竞争的需要,一方面,从责任实现的角度,可以利用行业协会和监管科技来拓展信息披露的验证主体及其能力;另一方面,从制度边界来看,应当注意强制披露可能诱发对策行为,并最终削弱竞争效率.
网络借贷、强制披露、声誉机制、同业竞争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论创投引导基金参股创投基金的法律治理"2016XZQN-28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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